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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、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gaoqiao
    2017-09-29 10:34:21    来源:红网慈利分站   转载

     

    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:

   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积极营造全县风清气正节日环境,现就国庆、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严格执行纪律,确保令行禁止

      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,要带头遵守以下纪律:

      (一)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和发放月饼等节礼;

      (二)严禁公款吃喝玩乐,或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和高消费活动;

      (三)严禁“私客公请”;

      (四)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、补贴、实物等;

      (五)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

      (六)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

      (七)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劵、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、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等;

      (八)严禁参与赌博活动;

      (九)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给他人使用;

      (十)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
      二、落实主体责任,发挥表率作用

      全县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将国庆、中秋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“回头看”的重要内容,对国庆、中秋期间纠“四风”工作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警示,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,持续发力加压,真正把纪律立起来、严起来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带头讲规矩、守纪律,以上率下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引导广大群众营造纯洁朴实的节日氛围。

      三、强化执纪监督,严格责任追究

     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对“四风“新形式、新动向坚持露头就打,严查快处,不搞下不为例。对顶风违纪、有令不止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坚持“一案三查”,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又追究党委(党组)的主体责任和纪委(纪检组)的监督责任,并按照“三制两落实”的规定扣减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。

     

      慈利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  2017年9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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